发布日期:2024-10-01 22:39 点击次数:159 |
在行业转型的浪潮中,保险公司发债增资潮仍在继续。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显示,同意新华保险(601336)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今年以来,已有包括中国人保(601319)、太保财险等头部在内的9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规模合计高达459亿元。与此同时,17家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了注册资本变更公告,其中一些增资方案已获监管批准。
资本金是保险公司经营的“血液”,在发债、增资潮涌的背后,既有保险公司面对提升偿付能力、补充资本“弹药”的现实选择,也有谋求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的蓄势待发。
发债、增资轮番上阵
今年以来,保险公司“补血”动作频频,尤其在发行债券方面的活跃表现引人关注。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了对新华保险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新华保险表示,公司拟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资本以提高偿付能力。
就在不久前,中国人保称已于6月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20亿元资本补充债,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首五年票面利率为3.29%。中国人保表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增强公司偿付能力,为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同花顺(300033)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1日,已有10只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陆续发行,总发行规模高达459亿元,其中不乏百亿大单。比如,人保寿险于5月24日发行120 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太保产险于3月9日、4月3日分别发行70亿元和3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同时,中再产险于4月27日成功发行4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农银人寿、英大泰和财险也分别成功发行35亿元和1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此外,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今年以来,中国人寿(601628)再保险、紫金财险、信美相互人寿等保险公司已经获得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发行规模分别不超过50亿元、30亿元和5.5亿元。
除发债募资外,保险公司还通过股东增资的方式补充资本。今年已有17家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了注册资本变更公告,多家保险公司增资方案获得监管批复,获批的增资金额约200亿元。
赵敏力(时任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西路支行行长)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西路支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作出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行政处罚决定。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60万元;新兴街支行因“保理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被罚款30万元;高新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50万元。
具体来看,获批增资额最高的是国寿财险,增资90亿元;增资规模较大的有中国人寿保险(海外)、阳光保险、太平财险、泰康养老、华贵保险等保险公司,分别获批增资40.8亿元、11.5亿元、10亿元、10亿元、10亿元;此外,财信吉祥人寿、汇丰人寿、君龙人寿、国宝人寿、瑞再企商等多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增资计划也相继获批,增资金额在1亿至8亿元之间。
险企缘何积极“补血”?
为何保险公司“补血”需求旺盛?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保险公司频繁进行资本补充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维持足够的资本金来满足监管要求,确保偿付能力充足。其次,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风险暴露增加的情况,例如投资亏损、赔付压力增大等,需要增加资本来应对这些风险。
此外,2022年落地的偿二代二期也让保险公司面临偿付能力压力。
众所周知,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是否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动态指标,对企业的健康运营至关重要。2021年年末,原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要求保险公司自2022年1季度起按照新规则编报偿付能力报告。
相较于原规则,偿二代二期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认定更加严格,不仅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大幅提升了风险因子,同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计入实际资本。此外,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多层嵌套等问题,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资金最终投向,基于实际投资的底层资产计量最低资本。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偿二代二期实施后,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出现下滑。一些受影响较大的公司或需要补充资本以达到监管要求。
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看,2023年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中,有16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1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共27家,占比15%。
增资发债不仅可以提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补充资本“弹药”,也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业务转型,缓解经营压力。不过,业内人士认为,依靠增资发债外部“输血”并非治本之策,提高自身“造血”能力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柏文喜认为,为提高自身的“造血”能力,保险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控制投资风险和赔付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减少成本开户配资炒股,增强盈利能力;通过创新产品、拓展市场等方式扩大业务规模,增加收入来源;此外,也可以通过合作、并购等方式来增强自身实力。